为做好我司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det365手机版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原则与范围
1.推荐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2.选拔对象:隶属我司学籍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员工。
二、成立工作小组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推免工作审核专家组、对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研究生院。
组 长:卢 涛
副组长:张 俊 刘 军 赵小硕
组 员:刘 玮 刘黎志 徐银霞 吴 静 吕 涛 刘晓华 李 晖
胡 杰 石欣平
(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员工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并给出具答辩结论和意见。
组 长:刘 军
组 员:张水平 徐银霞 吴 静 姚 峰 刘晓华 李 晖 胡 杰 石欣平
(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督查组(简称“推免督查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赵小硕
成 员:朱向莹 胡 杰 还 萍 丁云龙 付雅丽 贾天琦 曹慧洁
刘 宇 石欣平
三、推荐名额
我司获得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为14个。
四、推荐条件
研究生推免实行“报名选拔制”,即首先由员工自愿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推免工作,然后由学院进行选拔。
(一)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员工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学校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或两次及以上被我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员工,取消报名资格。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不论是否被学校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的,一律不得报名。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① 第1至6学期(5年制按1至8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秀。
② 学习成绩(以教务处公布的员工加权平均成绩为准)在专业排名前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推免生:
1.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全国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校研[2017]20号文附件1所列),在满足上述条件的第1、2、4款可以直接推荐。
2.推荐时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并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根据学校要求,我司推荐上报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不得超过学校下拨计划的50%。
(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员工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员工进行公开答辩。
五、推免程序
1.9月15日前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栏上公布。
2. 9月15日至9月16日中午12:00前员工自主申请。员工填写《det365手机版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det365手机版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一览表、其他高校优秀夏令营学员资格等材料,相应材料复印件需由担保老师(学业导师或班主任)签字确认方可。
3.公司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10分),按总成绩排序。学习成绩为前3年(5年制为前4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det365手机版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2)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员工答辩情况评定。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4.专家审核小组于9月17日下午进行材料审核,9月17日下午进行面试并确定推免名单,9月20日中午推免名单进行公示。9月23日前,公司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研究院。
六、管理与监督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重修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员工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推免资格担保
凡我司员工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必须由该生学业导师作为担保人进行担保。若因该学业导师出国、生病住院或长期修养等特殊原因无法担保的,可由班主任自愿进行担保。若学业导师或班主任均无法(或不愿)为该生提供担保的,则该生将无法提交推免材料。
担保内容包括:
1.该生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行为。特别是被申报高校承诺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担保人必须认真审核,并予以确认。
2.该生一旦获得推免资格,应保证推免名额不浪费,即不能因为录取高校不理想或其它原因而中途放弃推免。
3.应确保该生将本校本院专业作为申报高校志愿之一。在不被其它志愿高校录取的情况下,按时参加由本院组织的“接收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面试,以确保被本院录取。若该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本院专业研究生”名义获得推免资格的,担保教师应确保该生不参加其它高校的推免,或中途放弃推免。
4.担保教师需全程掌握员工参加各高校“夏令营”,以及获得高校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情况,确保员工提供给学院的录取信息真实、有效。以下情况均属教师和员工“失誉行为”:
a.员工以“直博”名义获得推免资格,而实际上没有获得申请高校“直博”
资格的;
b.员工以“获得‘985高校’录取资格”名义获得推免资格,而实际上没有
被“985”高校录取的;
c.员工以“获得‘211高校’录取资格”名义获得推免资格,而实际上没有
被“211”高校录取的。
以上担保内容,由担保教师以个人在学院的声誉为担保。凡有上述“失誉行为”发生的,教师个人将被列入学院“失誉教师”名单,除教师个人声誉受损之外,原则上该教师在五年之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为员工担保。同时,学院还将对教师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以及其它相关的处理。
特别提醒:教师担保需谨慎,若未对员工所作所为、个人品行进行全面、充分了解而轻易担保,所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员工必须跟学业导师密切联系,告知并提供详细过程及证明材料;员工必须在学业导师心目中拥有良好的信誉,若平时与学业导师沟通不畅,则很有可能造成无人担保的结果。因此,教师和员工之间拥有良好的信誉、充分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
八、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det365在线平台纪委监督电话:027-87992068;办公室:计算机大楼125室。
3.本细则解释权归属det365在线平台推免工作小组,最终结果由det365在线平台学术委员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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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4日